子曰:君子不重则不威;学则不固。主忠信,无友不如己者。过,则勿惮改。
“无友不如己者”,出自《论语》首篇《学而》第八章。此章的全文是:“子曰:‘君子不重则不威;学则不固。主忠信,无友不如己者。过,则勿惮改。’”历代注家对这一章的整体解释,尤其是对其中的“无友不如己者”一句的解释,不是文理不通,就是意见相左,甚至完全相反。如宋儒朱熹和明僧藕益两人的观点就是个典型。 按照朱熹的解法,这一章可译为:“君子如果不庄重,则没有威信,学到的知识就不巩固,讲究忠信,不交德行不如自己的人,有过错就不要怕改正。”
明僧藕益,早年学儒,中年出家学佛,后人称其为净土九祖。他对这一章的解释与朱熹迥异。他把“重”字解为“自重”,把“威”字解为“戒慎恐惧”(《四书藕益解》)。按照藕益的解法,“君子不重则不威,学则不固”这两句就可译为:“一个自重的人,就是一个立志作圣贤的人,用心之时,要特别戒慎恐惧,不然其明明德的修炼就不牢固。”董子竹对此解释很欣赏,他说:“这样一解,便可以与后文相通了。‘主忠信’就不再是外在的忠于什么外人,对什么人讲信用的问题了,而是忠于自己的‘心’。这样的人对于自己所接触的人,从不去挑剔任何人的过错。即便是发现对方行为有过错,这过错是你发现的,也应看做是对方对你‘明明德’的提示,所以不要看轻任何一个朋友,及与你接触的任何的一个人。在这种‘明明德’的过程中,若是出现疏忽就不要怕及时改正,绝不欺骗自己。”(《论语正裁——再与南怀瑾商榷》,第70—71页)
藕益的解释,特别是董子竹对他的解释的解释,与朱熹的解释相比,主要有三个不同之点。首先是表现在对“主忠信”的解释上。朱熹把“主忠信”解释为以“忠信”为主,或以“忠信”为根本,并将“忠信”只看成是伦理道德范畴。藕益和董子竹则以“明明德”,即“明心”、“见性”、“知知”、“体仁”,也就是对生命本来面目的觉悟为根本。他们并不反对把“忠信”解释为一般的伦理道德,也不否认伦理道德的应有作用;他们反对的,是把“忠信”解释为忠信于什么人,忠信于那种外在的、僵化的、绝对的伦理道德。因为这和孔子的本意是正相违背的,孔子和他的弟子提出的许多道德原则只是实现“明明德”的方法,而不是最终的目的;同时孔门的许多“道德”,实都暗藏了对生命本体的认知。
其次是对“无友不如己者”这句话的解释。可以说,藕益、董子竹同朱熹的解释是正相反的。朱熹将“友”字当动词,把这句话解为“不交德行不如自己的人”,而藕益和董子竹则将“友”字当名词,把这句解为“没有朋友不如自己的”。这个不同,来自于对“忠信”解释的不同。由于朱熹解“忠信”为“道德”,并将它看作一切问题的根本,他说“不与德性不如自己的人交朋友”就是理所当然的了。同样的,由于藕益和董子竹不只是把“忠信”解释为“道德”,而是把它主要解释为“心”、“知”、“明德”和“义”与“礼”,一句话,主要解释为“仁”即生命的本来面目。这样一来,说“没有朋友不如自己的”,就是不难理解的了。因为“义”,“宜”也;“礼”,“和”也,在“宇宙——生命”系统中的万事万物(包括一切朋友),虽然各自差异,但无一不“宜”,无一不“和”,他们都有其存在的理由,都是我们“明明德”不可或缺的因缘,所以我们对任何一个人,任何一个朋友,都要以戒慎恐惧和平等的态度对待之。
第三是对“过,则勿惮改”这一句的理解,藕益、董子竹和朱熹也有本质的不同。这个不同,也是由对“主忠信”的解释不同决定的。朱熹把“主忠信”解释为以“道德”为主、为根本,那么他所说的“过”,必然是和违背“道德”的原则相联系的。藕益和董子竹则认为,不怕改正过错,主要不是指“道德”上的过错,而是指“明明德”过程中发生的过错。还要指出,这里的“过”,主要是“朋友”所犯的过错,如前所言,即使发现了朋友的过错,也把它看做是“朋友”对你“明明德”的提示(亦即孔子所说的“观过知仁”的意思),切不可一看朋友有过错,就再去找一个新朋友,其结果就会一个朋友也没有了。
在两种不同的解释中,我们赞成藕益和董子竹的解释,这不仅因为他们的解释比较符合孔子的本意,更为重要的是他们为我们揭示出了孔子“交友”观的基本内容和本体价值。以“明明德”为根本,以平等态度对待朋友,将朋友的过错当作“知仁”的资粮,这是孔子“交友”观的基本内容,也是孔子“交友”观的本体价值。他启示我们,一要学会用“中庸”的方法诠释《论语》;二要学会善于表扬别人、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;三要要学会从本体的高度看道德,不要就道德谈道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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