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参加吉礼,不谈衰丧话,不戚容,不啼泣。
二、居丧不参加吉礼,只送仪物。
三、丧服不入公门,不观吉礼。
四、贺婚在众宾前,辞不谐谑。
五、临丧不笑。
六、里有殡,不巷歌。
七、饭于丧家,酒不赭颜。
八、佩会葬徽章者,礼终即卸去,不佩带他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