祝氏守节。受绐于翁。误跪羞木。投入汪中。 【原文】 明傅四妻祝氏。早寡。舅姑逼嫁。不从。时县令张昺立二木于庭。曰、寡妇有愿守或嫁者。跪木下受判。其木一书节。愿守者跪之。一书羞。愿嫁者跪之。舅知祝不识字。使跪羞木下。判出。舅谓曰。张公判嫁矣。祝归。潜投其家汪中。舅怒。填土实汪。事久不泄。后亢旱。昺祷不应。得梦发汪。其尸如生。乃罪舅姑。自劾而得大雨。 我虽不杀伯仁。伯仁由我而死。昺之节羞二木。实欲使妇人知羞耳。初不料有狗彘不食之祝氏舅也。呜呼。妇人不识字。竟若是其苦乎。匹妇含冤。三年不雨。况含羞耶。愿为舅为妇为官者。其各慎之。 【白话解释】 明朝傅四的妻子祝氏。很早就死了丈夫。他的公公婆婆逼着给他改嫁。祝氏不肯。公公就同了媳妇。到县里去请求县官给他判决。这时候、那地方的县官姓张名昺。他就把二枝木头立在公庭里。对着他们说。守寡的女子。你的心里。或者愿意守节。或者愿意嫁人。任他选着跪在任何一枝木头的下面。那末我就可以宣判了。照县官的意思。在一枝木头上面。写了一个节字。就是给愿守节的跪的。又一枝的木头上面。写着一个羞字。就是给愿嫁人的跪的。县官这个意思是很好的。那里晓得祝氏是个不认识字的人。县官又没有对他讲解明白。他的公公晓得祝氏是不认识字的。于是叫他跪在写着羞字的木头下面。等到判决书出了。公公说。张县官判了你去嫁人。祝氏回到了家里以后。就暗暗地投在家里的一个池塘里死了。公公也就生了气。用泥土把那个池塘填满了。所以这件事。过了许多时候。并不泄漏出来。后来大旱。张昺求着雨。也一点没有效验。忽然做了一个梦。就把傅家的池。掘了开来。祝氏的尸首并没有坏。仍旧和活着一样。于是张昺就把他的公公婆婆办了罪。把自己的罪也弹参到上司里去。于是才下了大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