義婦高氏。尚未成婚。夫瞽不棄。竟歸張門。 【原文】 宋張某妻高氏。餘姚燭湖人。未婚而張瞽。乃使媒告高氏父母曰。吾不幸而瞽。愛女聽別嫁。父母將諾之。高氏涕泣曰。男女通名。禍福無改。今旣字而瞽。我命也。我猶棄之。誰復為之妻者。使彼因我而受凍餒。我何面目立人世耶。父母感其言。許張婚。高氏遂歸於張。勤力以養。終身晏如。鄉里賢之。號曰義婦。 守義於已婚。易。守義於未婚。難。因尚未成為婦也。況別嫁之語。出自其夫乎。且也在家從父。父母將諾之矣。乃毅然數語。竟挽親心。卒歸張氏。勤力奉養。終身晏如。彼李康侯妻者。殆效法斯人哉。 【白話解釋】 宋朝有一箇姓張的人。他的妻子高氏。是餘姚燭湖地方的人。還沒有嫁過去。姓張的眼睛瞎了。於是就差了媒人到高家去。對他的父母說。我很不幸瞎了眼眼。再不想仰攀你們了。你們的令愛。叫他另外嫁人吧。高家的父親和母親。就要答應他。女兒流着眼淚鼻涕說。凡是男女兩家訂了婚以後。不論是禍是福。彼此就不可以更改的。現在我許給了人家以後。人家纔瞎了眼睛。這是我的命理。應當嫁一箇瞎眼丈夫的緣故。假使我尚且抛棄他。那末還有那一箇再肯嫁給他做妻子呢。若是他為了我不嫁給他。使他受了凍餓。那末我還有什麽面孔。在世界上活着呢。他的父母。也就給女兒一番話感動了。答應仍就和姓張的結婚。高氏嫁到了張家以後。勤勤儉儉地做了工作。養着丈夫。終身好像很安然的樣子。鄉村裏的人。都稱美他的賢德。就給他起了一箇別號。叫做有義氣的婦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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