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妻楊氏。昭著義聲。責夫死守。竟保項城。 【原文】 唐李侃妻楊氏。知大義。侃為項城令。李希烈攻之。侃以兵少財乏欲逃。楊曰。縣不守。則地、賊地也。府庫倉廩皆其積。百姓皆其戰士。請重賞募死士。尚可濟。侃乃謂吏民曰。令雖主也。嵗滿則去。吏民生斯土也。墳墓在焉。宜相死守。眾泣諾。乃徇曰。以瓦石擊賊者賞千錢。以刀矢殺賊者賞萬錢。得數百人。竟保城退賊。 寇至當守。力不足則死焉。奉命守土。賊至而逃。誰守其土者。李侃不知而楊氏言之。卒使侃得率眾乘城。楊氏復躬執爨以享眾。至侃中矢歸。猶曰君不在。人誰肯固守。死於城猶愈於牀。義聲千古矣。 【白話解釋】 唐朝李侃的妻子楊氏。很懂得大義。他的丈夫李侃在項城地方做了縣官。那時候、反賊李希烈去攻打他。李侃以為城裏面的兵士旣少。錢財又缺乏。就想棄了城逃走。楊氏說。假使你把這座城放棄了不守。那末這箇地方。就是賊子的地方了。庫房穀倉。也都是賊子的積蓄了。百姓們也就是賊子的軍隊了。我的意思你還是出了重賞。去募了不怕死的人來。或者還有挽救的餘地。李侃聽了他妻子的話。覺得很不錯。於是就出去對着他的下屬。和一般百姓們說。我做縣官的。雖然好像是這座城裏的主人翁。但是年限一滿。就去的。你們生在這箇地方。祖上的墳墓也在這箇地方。應當死守了這座城纔好。於是大家都流着眼淚答應了。李侃就下了一箇命令。說、凡是用了瓦石擊着了强盜的人。就賞一千箇大錢。用了刀或者用了箭把强盜殺死的人。就賞他一萬箇錢。於是募到了幾百箇人。終於保全了城池。打退了賊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