竇氏二女。被掠相偕。義不受辱。接踵投崖。 【原文】 唐奉天竇氏二女。長者年十九。幼者年十六。少有志操。皆美姿容。永泰中。羣盜數千人。剽掠其村。二女匿巖穴閒。盜曳出之。驅迫以前。臨壑谷。深數百尺。其姊曰。吾寧就死。義不受辱。卽投崖而死。盜方驚駭。其妹繼之。折足破面流血。羣盜舍之而去。京兆尹第五琦嘉其義烈。奏於朝。詔旌表門閭。永免其家丁役。 呂坤謂奉天二竇。爗爗載籍閒。古今稱義烈矣。而考史志諸書。如福州二石。南豐二樂。龍泉二湯。浙江二張。蕭縣二鄭。皆遇盜不辱。節義成雙。嗟夫。亂離婦女。誠可悲矣。堯舜在上。寧有是哉。 【白話解釋】 唐朝奉天地方。竇家有兩箇女兒。大的年紀十九嵗了。小的十六嵗了。兩箇人幼小就有一種高尚的操守。並且相貌都生得很美麗。在永泰年閒。有好幾千箇强盜。到了他們住着的鄉村裏打劫。兩箇女兒都躱在山洞裏。可是給强盜們搜着了。把他們拉了出來。趕着他們向前走。到了一箇很深的山谷裡。差不多有幾百尺的深。大的女兒就說道。我寧可死。無論如何是不受他們的污辱的。說完話。就跳到那箇深谷裏死了。一班强盜正在驚異的時候。他的妹妹也繼續着跳了下去。雖然沒有死。可是跌斷了腳。跌破了面孔。流着很多的血。强盜們舍了他去了。這時候、在京兆做官的人。雙姓第五名琦的。見了他們姊妹兩箇人。這樣的義烈。非常佩服。就把這件事、奏上到皇帝那兒。後來皇帝下詔。叫把這種義烈的行為。在他們的門口旌表了。並且又免去了他家裏人的丁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