魯義姑姊。遇軍走山。棄子抱姪。齊兵遂還。 【原文】 周齊攻魯。至郊。見一婦人。攜一子。抱一子。眾逐之。乃棄抱者。與攜者奔。眾追問之。曰。攜者兄之子。棄者己子也。不能兩存。寧棄己子耳。齊將曰。兄子與己子孰親。曰。己之子。私愛也。兄之子。公義也。子雖痛乎。獨謂義何。齊將按兵而止。曰。魯之婦人。尚知行義。其可伐乎。遂返。己子亦全。魯侯聞之。賜以束帛。號曰義姑姊。 李文耕謂義姑於流離顛沛中。勢不兩全。忍捨己子以存兄之子。篤志深情。處義直到盡處。是誠烈丈夫識義理者之所難。而一婦人辦此。百世下猶欽服焉。況齊將目及者乎。號之曰義。洵無愧矣。 【白話解釋】 周朝時候。齊國去攻打魯國。到了郊外地方。看見有一箇婦人。一隻手攜了一箇孩子。一隻手抱了一箇孩子。這樣的走着。齊國的兵士們就去追他。那箇婦人。就把手裏抱着的小孩子丟掉了。跟了攜着的孩子一同跑了。兵士們把那箇婦人追到了。就問他、你丟了手裏抱着的孩子。卻帶着攜着的孩子一同逃走。這是什麽緣故呢。那箇婦人就說道。剛纔帶着走的。是我哥哥的兒子。把他抛棄了的。是我自己的兒子。我看着這箇情勢。是不能兩存的。所以甯可把我自己的兒子丟了。齊國的將官聽了。就說、哥哥的兒子和自己的兒子。是那一箇比較得親些呢。那婦人說。對於自己的兒子。是一種私愛。對於哥哥的兒子。是一種公義。抛棄了自己的兒子。雖然心裏肉痛。可是從公義上說。還是這樣做的為是。齊國的將官就把自己的軍隊約束住了。不再去攻打魯國。並且說。魯國的一箇女子。還曉得行義。這般仁義的國家。那裏可以去攻打他們呢。於是就帶了兵回去。那先前丟掉的自己的兒子也得保全。魯公得知了這一回事。就送給那箇婦人許多禮物。並且送他一箇名號。叫做義姑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