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妇周青。含冤莫吐。诬服受刑。三年不雨。 【原文】 汉周氏女青。东海人。夫亡。养姑甚谨。姑曰。妇养我勤苦。我已老。何忍累其年少。潜自缢。姑女告妇杀母。捕青拷掠。诬服。青将刑。以十丈竹竿。懸五旛。誓众曰。青若有罪。血当顺下。无罪。血当逆流。及刑已。其血青黄。缘旛竿而上极标。又缘竿而下。嗣是郡中三年不雨。后任太守至。诣青墓致祭。并表焉。雨随至。其岁大熟。 许止净谓匹妇含冤。三年不雨。天人感应之几。不其捷乎。然天亦何心。岂愿以一人之枉。而殃及万民。只以怨气阻塞。致天地间阴阳之气。不能调和耳。然则平怨之人。其能感召和淑之气也明矣。 【白话解释】 汉朝时候。东海地方。有一个姓周名青的妇人。丈夫死了。事奉婆婆。十分恭敬。婆婆说。我是衰老没用的人了。怎好再叫他年轻可怜的人。为着养我的缘故。吃尽苦辛呢。就自己在暗中吊死了。他的小姑控告周青谋害了母亲。就把周青捉进了官里。因为受不住刑罚的痛苦。只得屈招了。在他行刑那一天。用了十丈长的竹竿。上面挂了五面旗子。周青对着大众宣誓。他说。我倘然真个有罪。那末我的血一定向下流。我倘然没有罪。那末我的血一定向上涌。等到杀死以后。流出了青黄颜色的血。果然循着竿子涌到竹竿梢头。再从梢头循着竿子流下。从此以后。那一府的地方。就三年没有下雨。直到后任的贤明太守上了任。晓得周青的冤枉。就亲自到周青坟前者去祭祷。并且给他表扬了。果然天就马上下雨了。这一年的年岁也就很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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