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綱受命。獨埋車輪。奏劾梁冀。忠直罕倫。 【原文】 漢張綱、字文紀。少明經學。負氣節。順帝朝。為御史。與杜喬周舉周栩馮羨欒巴郭遵劉班八人。分行州縣。表賢良。察貪汙。喬等受命之部。綱獨埋其車輪於洛陽都亭。曰、豺狼當道。安問狐狸。遂劾奏大將軍梁冀河南尹不疑等姦惡十五事。書奏。京師震竦。 先君曰。張文紀、骨鯁直臣也。因劾梁冀等無君之心。冀思中傷之。適廣陵劇賊張嬰作亂。遂出為太守。文紀單騎詣嬰壘。剴切勸諭。嬰率所部萬餘人歸降。惜任職未幾。遽而病終。不能久扶社稷耳。 【白話解釋】 漢朝有箇張綱。表字文紀。幼小時候。就懂得經書。有種忠正的氣節。在順帝朝裏做了御史官。同了杜喬周舉周栩馮羨欒巴郭遵劉班一共八箇人。大家分頭到各州各縣去調查。各地方的官吏。有賢良的、有貪污的。都叫他們舉發出來。杜喬等七箇人。受了皇上這箇命令以後。就到指定的地方調查去了。獨有張綱不去。並且把他坐的車輪。埋在洛陽都亭的下面。他說。州縣官吏的害人。還是小的事。朝廷裏為百姓大害的、正多着呢。我們應該先解決了大的。好像豺狼在道路上害人。還去問什麽狐狸呢。於是就彈劾當時的權臣大將軍梁冀、和河南太守尹不疑等等、十五件作姦犯法的種種惡事。他這封奏章上到皇帝裏去。以後京師的人。大家都有了怕懼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