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婢妙聰。隨入井中。恐傷主孕。背負以終。 【原文】 明張孟喆、為保安右衛指揮。奉調赴操。北寇入掠。其妻李氏謂夫妹曰。我命婦。汝亦宦門女。義不可辱。相挈投井中。其婢妙聰隨入。見二人均未死。以李有娠。恐水冷。有所害。負之於背。寇退。孟喆弟仲喆歸。求三人於井中。以索引出。李與妹均無恙。妙聰則死矣。 婢也賤。何以錄。錄賢也。論勢分、則大夫士庶人妻不相齒。論道義、則溝壑餓莩。可與堯舜共一堂。妙聰隨主投井。恐水冷傷娠。而護主周至。此何時乎。此何地乎。就義從容若是。詎可以婢賤之哉。 【白話解釋】 明朝有箇張孟喆。做了保安右衛的指揮官。奉了命令調去操練。這時候、北方的强盜進來搶掠。他的妻子李氏對張孟喆的妹妹說。我是受過朝廷封誥的婦人。你也是做官人家的女兒。義理上斷斷不可以受辱的。於是姑嫂兩箇人相攜着一同去投在井裏。他們家裏有箇丫鬟、名字叫妙聰的。也就跟在他們後面跳下井去。看見他們姑嫂兩箇人都還沒有死。又因為李氏是懷孕在身。恐怕井底水冷。或有妨害。妙聰就把李氏馱在自己背上。等到强盜退去了。張孟喆的弟弟張仲喆回來。尋找他們三箇人。看見在井裏面。就用了繩索、引他們出來。李氏和自己的妹妹都好。可是妙聰已經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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