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妻季兒。夫殺其兄。不為非義。自縊以明。 【原文】 漢任延壽妻季兒。郃陽人。其兄季宗與延壽爭葬父事。延壽陰約友田建殺之。建獨坐死。延壽會赦免。以實告。季兒曰。殺夫不義。事兄之仇亦不義。乃告長女曰。汝父殺吾兄。義不可留。又無所往。惟死而已。汝善視二弟。遂自經。馮翊王讓聞之。表其墓。 呂坤謂季兒誠賢且烈矣。當是時。使季宗有子耶。則歸宗而撫遺孤。季宗無子耶。則自出而絕延壽。亦足全其義矣。錄之以為薄於骨肉者之勸。孰謂婦人外父母兄弟家。至生死不相關耶。 【白話解釋】 漢朝時候。有箇任延壽的妻子。名字就叫季兒。是郃陽地方的人。他的哥哥名字就叫季宗。和任延壽為爭葬父親的事情。任延壽暗地裏約了一箇朋友叫田建的。把季宗殺死了。田建獨自一箇人抵了死。任延壽後來恰巧逢到大赦。竟得免了罪。就把實實在在的情形對季兒說了。季兒道。去殺丈夫呢。那是不合乎義的。若是服侍那殺哥哥的仇人。也是不合乎義的。就對大女兒說。你的父親殺了我的哥哥。照道理上講。我是不能夠再留在你們家裏了。可是我又沒有可以去的地方。那末只有一死罷了。你好好的看待兩箇弟弟吧。就自己吊死了。馮翊地方的王讓曉得了這件事。就旌表了季兒的墳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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