嫠清上疏。捐資築城。始皇嘉義。築臺以旌。 【原文】 秦巴郡寡婦清。其先得丹穴。擅利數世。清寡居。能守其業。用財自衛。不見侵犯。始皇築長城。巴蜀一郡。當役萬人。清上書。盡出家財百餘萬。築邊城數百里。不費官錢。而民不離鄉里。又得工資。爭効其力。不數月。而城已完固。始皇嘉之。築懷清臺以旌其義。 漢卜式輸財助邊。君子非之。為其市名希寵。長人主黷武之心。若嫠清此舉。有三善焉。官不費錢。一善也。郡人免役。二善也。城工速竣。三善也。始皇築臺以旌之。義聲昭著矣。 【白話解釋】 秦朝時候。巴的地方。有一箇寡居的婦人。名字叫做清的。他的祖先得到了一座出產丹砂的山頭。專利了好幾代。就積蓄了許多家財。清雖然守了寡。可是很能夠守着這箇世業。用了金錢保護自己。沒有人敢來侵犯他的。秦始皇造萬里長城。巴蜀一郡的地方。應當去做工的就要一萬人。那時候、清就上了一封書到秦始皇那兒。情願把他的家財一百多萬。盡數拿出來。去建築幾百里的邊城。因此不費用官家裏的金錢。百姓們不必離開家鄉。又可以得到工錢。箇箇搶上前去替他効力。不到幾箇月。那邊城已經造得完固了。秦始皇很嘉獎他。就造了一座懷清臺。來表揚他的義氣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