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妻叶氏。遵夫遗嘱。教育孤儿。守身如玉。 【原文】 宋史简、为鄞县从事。尉受贿。杖平民。简悯之。尉怒。杖简几死。临终。嘱其妻叶氏曰。汝方娠。若生女、当嫁。果男也。幸谨视之。后果得男。叶乃毅然信守。邻曰。一呱呱褓中儿。宁可恃。叶不为动。子长、使从师读书。晚岁家产寖饶。益务俭约。享寿八十六而终。 一呱呱褓中儿。可恃与否。诚难预期。但临终嘱咐。寝馈不忘。茹苦含辛。抚孤成立。且尝诫其子曰。读书以行己为先。操笔作文辞。务得圣贤本旨。以身作则。宜其福寿康宁。克享天祐也。 【白话解释】 宋朝有个史简。在鄞县地方做着助理官。有一次、鄞县里的县尉受了贿赂。把平民捉来拷打。史简觉得很可怜。县尉就发起怒来。把史简打得要死。史简临死的时候。嘱咐自己的妻子叶氏说。汝刚才怀孕。假使生了女儿。你可以再嫁人了。果然生了男儿。请你很谨慎的看待才好。后来叶氏果然生得一个男小孩。叶氏就决定守信不嫁。邻舍的人都劝他道。一个刚才生下的小孩。难道可以靠得住吗。还不如另嫁别人。叶氏听了一点也不动心。到了儿子长大了。就叫去从了先生读书。等到叶氏老年的时候。家里的财产渐渐的丰富起来。他益加的勤俭节省。活到八十六岁才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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