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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内容  

信篇——陈妇一诺

汉陈孝妇。夫戍边隅。嘱以养母。一诺不渝。
【原文】
汉陈孝妇。淮阳人。年十六而嫁。未有子。有夫当行戍。托妇终养其母。妇应曰。诺。夫死不还。妇纺绩养姑不衰。母哀其年少。将嫁之。妇曰。弃托不信。背死不义。欲自杀。母惧乃止。终身养姑。姑年八十四而终。卖其田宅以葬之。文帝闻之。诏赐黄金四十斤。

吕坤谓孝妇年甫十六耳。又未有子。乃受夫所托。终养其姑。别时一诺。持以终身。既不失信。又能尽职。几经艰苦。不二其心。设非孝妇。母也不为沟壑之枯骨乎。

【白话解释】
汉朝时候。有一个姓陈的孝妇。是淮阳地方的人。年纪十六岁的时候。就出嫁了。没有生得儿子。他的丈夫应当出门从军去的时候。托着陈孝妇奉养自己的母亲到老。陈孝妇就一口答应了。后来他的丈夫在外面死了、不得回来。陈孝妇就纺纱织布。奉养婆婆。一些儿没有懈怠。但是婆婆哀怜他年纪太轻。将要把他另嫁。陈孝妇说。抛弃了托付的说话。是没有信。违背了死故的丈夫。是没有义。就要自杀。他的婆婆怕起来。就不敢再叫他嫁人了。他就终身奉养婆婆。他的婆婆活到八十四岁才死。陈孝妇就卖了田地房屋来安葬婆婆。汉文帝听得了。就下了圣旨。赏给他黄金四十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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