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皓不降。愿就鼎镬。此真忠臣。光明磊落。 【原文】 宋洪皓、使于金。至云中。金人迫事刘豫。皓曰。万里衔命。不能奉两宫南归。恨力不能磔逆豫。忍事之耶。愿就鼎镬。粘没喝怒。将杀之。旁一校曰。此真忠臣也。为皓跪请。乃得流冷山。绍兴十二年始归。卒谥忠宣。 皓为秀州司录。时大水。白郡守发廪。损直以粜。浙东纲米过城下。白守留之。守不可。皓愿以一身易十万人命。人感之切骨。号洪佛子。其子适遵。同中博学鸿辞科。幼子迈。亦中第。高宗曰。此忠义报耳。 【白话解释】 南宋朝时候有个洪皓。奉了皇帝的使命、到金邦里去做使臣。到了云中的地方。金邦里的人强迫他在刘豫部下去做事。洪皓说道。奉了皇上的使命。走了万里的远路。不能够侍奉了两宫回到南边去。只恨我自己的力量单薄。不能够把逆贼刘豫、一刀一刀地杀死了。难道忍心去替他办事吗。我情愿你们把我的身子、放在鼎镬里煑死好了。粘没喝听了大大的生气。就要把他杀死。旁边有一个小校说道。这个是真正的忠臣。就替洪皓跪着请求。才得保全了性命。把他流放在冷山地方。一直到了绍兴十二年才回来。后来死了。他的谥法叫做忠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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