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夫归省。虎衔其衣。拜请毕养。竟得全归。 【原文】 明包实夫、事亲尽孝。明经力学。馆于太常里。岁暮归省。途遇一虎。衔其衣。入林中。释而蹲。实夫拜请曰。将啖我耶。命也。奚憾。吾有父母年七十余。能容我毕养。吾苟存。终还汝啖。虎即舍去。后人名其地为拜虎冈。孝既无灾不可辟。更无物不可格。不论禽兽鳞虫。草木花果。一切有情无情。均可由一片肫诚。有求必应。无感不通。物类至于虎。凶暴已甚。而历代孝子免于虎者。指不胜屈。於戏、奇矣。 【白话解释】 明朝时候。有个姓包名叫实夫的。服事他的父亲母亲。非常尽孝。并且明畅经书的道理。尽力在学问里头。后来在太常里的地方教书。到了年底下。包实夫回家去省视他的父亲母亲。半路上忽然碰着了一只老虎。衔住了他的衣服。竟把包实夫拖到树林里。老虎才把他放下了。蹲着。包实夫就拜着老虎问道。你将要吃我么。那是我的命运注定的。我有什么恨呢。但是我还有父亲母亲。两个人的年纪。都是已经七十多岁了。倘若你可以应许我终养了我的父母。那时候假使我还存在世上。那末我一定自己来送给你吃。你看可以不可以呢。那老虎听了包实夫、这一番说话。就舍了包实夫竟自去了。后人就把那个地方。起了名字叫做拜虎冈。 【绪余】 夫孝、德之本也。说文、孝、善事父母者。从老省、从子、子承老也。孝经云。孝子之事亲也。居则致其敬。养则致其乐。病则致其忧。丧则致其哀。祭则致其严。五者备矣。然后能事亲。君子之事亲孝。故忠可移于君。身体发肤。受之父母。不敢毁伤。孝之始也。立身行道。扬名于后世。以显父母。孝之终也。夫孝、始于事亲。中于事君。终于立身。小孝用力。中孝用劳。大孝不匮。试观乌鸟反哺。羔羊跪乳。禽兽尚知孝。可以人而反不如乎。 大方广文化公益网 |